A 型是病人轉運車,B 型是急救車,C 型是移動重症監護車。分類出自 EN 1789,差別在艙體容積、設備等級與電氣容量。多數車隊需要的是組合而非單一車型,因為三種角色的呼叫量不同。
A 型運送需要監護與擔架、但不需要現場復甦的病人。艙體緊湊、設備基礎,常採廂式改裝。它是洗腎接送、院際轉運與出院運送的主力。
B 型增加了途中處置能力:供氧、吸引、除顫、輸液,以及擔架周圍更寬的操作空間。這是大多數人聽到「救護車」時腦中的樣子,也是多數城市急救反應的骨幹。
C 型是移動重症監護單元。艙體更大,多為廂體而非廂式,能容納第二名隨車人員、呼吸機、多參數監護儀與完整藥品儲備。用於危重轉運,以及在車輛作為急診科延伸的院前救治。
只買 C 型是常見且昂貴的錯誤。購置貴、油耗高、保養貴,而它的能力在例行轉運上完全浪費。分析過呼叫結構的車隊,通常會以 A 型或 B 型為多數,只保留少量 C 型做危重任務。
通常是 A 型或輕型 B 型。診所的行程多為穩定病人轉運,C 型的能力會浪費在例行工作上。
同一廂體上幾乎不行。電氣系統、艙體容積與設備固定方式是整體設計的,升級通常等於重新製造而非改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