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。EN 1789 是歐洲醫療車輛與救護車標準,可作為設計依據。它規定了艙體尺寸、擔架固定強度、電氣安全、感染控制表面,以及 A、B、C 三種類型。是否需要認證、由誰認證,取決於你的市場。
EN 1789 是設計與測試標準,不是一張貼紙。它管的是病人艙:最小尺寸、擔架固定件強度、裝配設備的碰撞行為、含漏電保護的電氣安裝、內飾表面的可清潔性。按它製造,改的是廂體結構,不只是配件。
該標準把救護車分為 A 型(病人轉運)、B 型(急救)與 C 型(移動重症監護)。類型決定設備等級與艙體容積。選類型是臨床決策,應在畫佈局之前定下來,因為事後改等於重做醫療艙。
認證是與設計分開的另一個問題。有些市場由公告機構或認可實驗室發證;有些市場由買方本國監管機構接受符合性聲明加測試報告。我們會在簽約前與你確認走哪條路,並在報價中明確寫出包含哪些文件、不包含哪些。
當國家標準與 EN 1789 不同時,兩者在設計審查階段對齊。許多海灣、亞洲與非洲市場在艙體上引用 EN 1789,但在照明、標識、空調或通信設備上另有本地要求。設計審查文件會逐項記錄差異,避免到檢驗階段才發現。
取決於市場以及誰有權發證。我們在簽約前確定認證路徑,並書面寫明提供哪些文件。我們不會宣稱提供不出的證書。
可以。艙體設計沿用,本地對電源、標識、空調與通信的要求在設計審查時加入。